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臨川區(qū)中洲堤除險加固工程
施工招標文件的更正
編號:001
各潛在投標人:
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臨川區(qū)中洲堤除險加固工程施工招標文件做如下更正:
1、招標文件專用條款中17.2第(2)點預付款需要補充的內容為:從完成合格工程量達簽約合同價的30%支付工程預付款時起扣,至完成合格工程量達簽約合同價的60%支付工程預付款時扣完,按40%,60%比例分兩次扣回。
2、原招標文件專用條款中17.3工程進度付款備注中“月進度付款證書必須有監(jiān)理工程師和發(fā)包人簽字后才有效,每次支付款按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%支付(已扣除質保金),其余工程款待合同工程(單位工程)完工驗收后28天內,付款至經審計部門審定金額的95%。” 現(xiàn)更正為“月進度付款證書必須有監(jiān)理工程師和發(fā)包人簽字后才有效,每月支付款按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%支付(其中應扣除質量保證金10%)。其余工程款待合同工程完工后,單位工程驗收合格且結算經審計后按審計結論付至審定金額的90%。剩余款項作為質量保證金,保修期滿后一次性付清?!?/strong>
3、原招標文件專用條款中17.4質量保證金備注中 “經審計局審定金額的5%作為質量保留金,質量保留金待缺陷責任期期滿后一次性支付給承包人”。 現(xiàn)更正為“質量保證金按工程進度支付款10%扣除,保修期期滿后,一次性付清”。
4、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。
請各投標單位及時查看并重新下載澄清補遺欄中的澄清文件,請各投標人及時關注查詢。如未查詢,后果由投標單位自行承擔負責。
招標人: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臨川區(qū)中洲堤除險加固工程項目部
2015年7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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